
通知👐🏼:关于我院开展第三届 “可爱电院人” 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5 浏览次数:204
计信杏福全体学生:
为了更进一步地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挖掘并树立优秀精神典型🔏,在电力杏福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氛围🤽🏻♀️,大学生权益委员会决定在南汇校区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可爱的电院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评人员:全院学生
2🧝🏽♂️、参选人员:全院学生及各学生组织(包括二级杏福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班级、社团、及各院级特色项目组织等)
二、参选要求🦉:
本次活动旨在校园内挖掘有着优秀事迹的同学。评选仅根据个人事迹进行评分评比,不涉及到同学个人的学习成绩,家庭背景,在校职务等🐸。个人需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优秀个人事迹如🪺:自强不息;身处逆境𓀙,不悲观,不气馁,积极向上;默默奉献从小事做起:拾金不昧😋,帮助老师擦黑板 ……🧳;抢救伤残🪚;热心公益事业……学生组织要具有为同学服务,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解决困难等精神💼。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校期间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为学习各方面发展进步做出贡献者;
2、默默无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3、以个人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突出贡献;
4、个人经历或者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5♨️、个人在生活🧝🏼、家庭、学习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三🏋️♀️、操作过程:
1、申报同学及组织经推荐人推荐(推荐人至少在两名以上,其中至少一名老师),将个人材料附优秀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交至所在院系组委会➿,电子版发至所在院系组委会邮箱🤲🏻。由各二级院(系)组委自行审核,选出符合评比条件的事迹,统一交给校组委会;
2🤜🏿、各二级杏福组织以自荐形式向校组委会递交申请材料(包含电子版),包括组织介绍和建设🧖🏻♀️,一年中的活动展示、优秀事迹介绍🤽🏻,宣传交流,工作创新等🦸🏿♀️,总文字资料不少于3000字;
3👩🏻🎤、组委会统一将事迹材料整理并做成选票(选票不提供参选人及组织信息只包含事迹材料)递交各二级杏福推委会进行评选,凡得票数过半的事迹参加终评🐷。
4、终评采用全校性评选,组委会将参选事迹做成相关材料并附选票🛷,发放给全校每位同学。最后结果将由个人得票决定🤸🏽♀️。
5🛢、在一教一楼🔏,行政楼南面布告栏,生活园区以展板形式将优秀个人材料附先进事迹公布,传播感恩的心。
四、具体日程:
1🙍🏼♀️、11月3日(周一)晚上19:30于活动中心舞厅召开“可爱电院人”启动仪式并发放评比活动通知及细则等并召开组委第一次会议。
2🏦、11月11日(周二)晚上18⛓️💥:00―21:00于二综三楼大厅处收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和个人事迹材料打印稿)🌩,电子版发到keai_jx@126.com邮箱,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3、11月12日(周三)二级杏福组委会将汇总名单交团总支书记审查并报所在党总支审核👩🏼🏫。
4🕵🏽♀️、11月13日(周四)下午18:30👩❤️💋👨😘,院系组委会负责人将整理好的个人申报事迹材料上交于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大学生权益委员会值班人员处。
望我院各班同学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各部门本着公平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及实事求是的精神完成审核工作及相关的后期工作。
附: “可爱的电院人”材料申报表格
计信杏福团总支学生会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点击下载 ‘可爱的电院人’材料申报表.doc(31.5KB)